首 页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公示公告补充公告投诉处理机构职能
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20浏览次数: 字号:[ ]
 

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招 标 公 告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

3.项目名称: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4.项目编号:LLCBZ2015-007#

5.项目地址:惠民县新城区孙武三路以北,乐安三路以西。

6.招标内容: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19980m2(其中地下4000M2,地上六层,局部三层),招标内容为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内容施工。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省外企业需提供《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书》;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320201542,每日08:00-11:3014:0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1)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建设小区办公楼)。

2)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项目部(孙武三路乐安一路交叉口)。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省外企业)、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公司简介一份(电子版一份)

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方予许可报名。

5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会议室(惠民县孙武三路乐安一路交叉口)。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572628701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33278601

  电子邮箱:1255651150@qq.com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03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站由惠民县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镜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