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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高效经济区北外环西延新武大道北延、德馨路、桑王路等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9浏览次数: 字号:[ ]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高效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惠民高效经济区北外环西延新武大道北延、德馨路、桑王路等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项(第二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惠民高效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

  3、项目名称:惠民高效经济区北外环西延新武大道北延、德馨路、桑王路等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4、项目编号:LLCBZ2015-006#

  5、项目地址:山东省惠民县高效经济区。

  6、招标内容:惠民高效经济区北外环西延新武大道北延、德馨路、桑王路等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惠民高效经济区德馨路、兴胡路非机动车道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施工。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第一、第三标段的中标人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03月19日至2015年03月25日,每日08:00-11:30,14:0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建设小区办公楼二楼);

  3、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04月07日09: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建设小区办公楼二楼)。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惠民高效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国军  代忠斌

  联系电话:0543-564175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3-3278601

  电子邮箱:1255651150@qq.com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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